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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时期,鲁国宰相公仪休爱吃鱼,在他当上鲁国宰相后,举国之人都争相买鱼献给他,公仪休却不接受。其弟不解地问道:“你那么喜欢吃鱼为什么不接受这些送上门来的鱼呢?”公仪休回答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能接受这些送来的鱼。假如我接受了别人的鱼,必然产生迁就别人的心理,有了这种心理,必将枉曲法律,而枉曲法律就会被罢免宰相之职,等到被罢了官,谁还会再给我送鱼呢?我不接受别人的鱼,就可以堂堂正正地做官,从而免于被罢官,我自己还是能经常供给自己鱼吃啊。”
“宰相拒鱼”的典故所蕴含的道理简单而深刻,至今仍有极强的现实教育意义。公仪休作为位高权重的官员,以清廉自守的高尚情操,赢得了后人的广泛赞誉。这则历史典故告诫我们惟有防微杜渐、慎微慎初、坚守清廉才能“其鱼长存”,无论何时都不能为利益所诱惑,而成为“规小得而大失者”。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一个由小到大,从质变到量变的过程。现实中许多腐败案例警示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身陷囹圄,大都是从不该吃的吃了、不该拿的拿了、不该玩的玩了,从小事“破防”开始,然后在“温水煮青蛙”中结束。其之所以身败名裂,无不是发端于小节上的不检点。明朝《松窗梦语》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轿夫在雨天穿了一双新鞋抬轿,刚开始他怕弄脏新鞋“择地而行”,后来不小心踩进了泥水中,把鞋弄脏了,这一下轿夫便不管不顾、乱走乱踩了。“居身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事实一再证明,初之不慎往往一步错步步错,从而导致“脚夫湿鞋,不复顾惜”的重演。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自律之堤一旦被冲垮,往往如洪水泛滥,滔滔难遏。在面对诱惑和陷阱时,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警惕廉洁破防。唐代白居易在离任杭州刺史返乡,路过天竺山时捡拾两块石头,事后倍感羞辱,甚为自责:“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檗。唯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
古往今来,淡泊名利、胸怀家国者,则永为世人所敬仰,追名逐利、蝇营狗苟者,则永被世人所唾弃。周恩来一生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焦裕禄给孩子们立下不准“看白戏”的规矩;谷文昌大半辈子与林业管理打交道,从不占公家一寸木材的便宜……
古人尚能“拒鱼”,以捡石为耻,作为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更应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时时以古为镜、以贤为师,事事以党纪为尺,处处以国法为鉴。“心是花园,清廉为种。”唯有勤扫思想“花园”,播好廉洁“种子”,清除贪念“杂草”,始终把廉洁自律作为一种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操守来涵养,方能不负韶华,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