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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 2022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全球快看点

时间:2023-05-12 20:59:36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9,108,543.00 股后的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2,180,218.62 元。

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

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为 1.879939

元(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的股

份)×10,即 1.879939 元=162,180,218.62 元÷862,688,641 股×10)。每股现金红

利应为 0.1879939 元(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

户已回购的股份),即 0.1879939 元/股=162,180,218.62 元÷862,688,641 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879939

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853,580,09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9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为人民币 162,180,218.62 元。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股本因股份回购及其他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将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总股本扣除已回购的股

份数)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71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2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赵启祥、周响来

  咨询电话:0752-3761918

  传真电话:0752-3761928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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