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已实行全市通提,您可在济宁市所有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业务,您也可通过济宁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办理个人公积金提取业务。
一、网上提取
通过济宁住房公积金官网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办理个人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窗口提取
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持相关材料原件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2、经审核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资金划至提取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原因。
济宁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四)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离休、退休的;
(六)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出境定居的;
(九)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