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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通报福田小学“体罚学生”事件,法律工作者及业内人士呼吁-实时焦点

时间:2023-06-17 18:15:31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金华6月17日消息(记者 尚天宇)6月13日,有网友反映,浙江义乌一小学老师打伤一女生后,在家长群里向被打女生及其家长道歉。处理进展有何后续?家长是否还有诉求未解?6月14日-15日,记者走访义乌市委宣传部、义乌市教育局等多部门了解情况。

网传微信聊天截图(央广网发 记者截图)

官方回应:涉事老师已解聘,当事人家长已谅解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义乌市教育局(央广网记者 尚天宇 摄)

6月14日,记者致电义乌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成立调查组,监审科正在参与调查当中。

“具体信息以官方通报为准,经过、结果、处理意见都已经讲清楚了。”6月15日上午,义乌市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央广网记者,该老师系正式编制,目前已被学校解聘。涉事老师已线下当面道歉,已经得到了当事人学生家长的谅解。“从社会稳定和社会效益考虑,教育局已经第一时间处理该事件,目前已经妥善处理,涉事老师被学校解聘,家长比较认可目前的处理结果。”

法律工作者及业内人士: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对暴力行为说“不”

针对“体罚学生”情况,家长和学生应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浙江之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夏雨农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依法受到学校行政或者纪律制裁,情节严重的,依法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入罪判刑。同时,2020年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当中明确了,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惩戒过程当中,不得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夏雨农告诉记者:“如果学生受到教师体罚,首先可以向学校和教育部门反映。如果造成严重的后果,身体受到损害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情况严重涉及到刑法的,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何预防此类“体罚”事件再次发生?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教师需要改变传统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尊重每一个学生;另一方面,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也应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师德教育,提升教师素质。同时,家长也需要多关心孩子,及时了解孩子在校情况,遇到此类问题勇敢站出来,对暴力行为说“不”。

事件背景资料:

6月13日,义乌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通报内容如下,2023年6月12日,接有关“福田小学一老师体罚学生”举报后,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经查,该涉事教师存在体罚学生行为。目前,已责令学校解除该教师聘用合同。下一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将举一反三,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切实强化教师队伍监管。

情况通报(央广网发 记者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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