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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交通运输局近日对台州安通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教练员赵某作出行政处罚。
主要违法事实为:
2023年4月4日,仙居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通过台州市机动车驾驶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3年3月8日16时07分至2023年3月8日17时09分时间点,台州安通汽车驾驶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学员李亦驾驶浙J2418学驾驶练习科目二,其教练员赵某不在车内。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第(四)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潇湘晨报综合